1、刊登遴選公告。通過福田區政府網站、《中國證券報》、《深圳商報》等渠道發布子基金遴選公告。
2、委托專業機構進行盡職調查。分別委托清科和投中等專業中介機構就子基金及其管理機構進行盡職調查。
3、組織專家評審。評審專家根據陳述和答辯的情況,從管理團隊、投資能力、募資能力、基金架構、風險控制等五個方面對子基金設立方案進行評價打分。
4、子基金公示。評審結束后,依據《遴選辦法》規定對過會的子基金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5、管委會審議。上述程序全部完成后,將專家評審會通過的子基金提交管委會審議。